各区县(市)团委、希望工程办公室:
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共青团湖南省委、湖南中烟工业公司主办,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、芙蓉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白沙文化传播公司承办的第十四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已正式启动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、名额、标准和条件
1、资助对象:2011年高考上线且经录取的应届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本科(注:二本以上,含二本)新生。
2、资助名额:全市共计50名(名额分配见附表1)。
3、资助标准:大学新生资助标准:5000元/人,为一次性资助;情系烟农资助标准:3000元/人,为一次性资助。
4、申报条件:
①遵纪守法,勤奋诚实,品行优良;
②2011年高考本科(注:二本以上,含二本)上线且经录取;
③父母一方或双方亡故或丧失劳动能力,无其它收入来源的农村特困生优先;
④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下岗职工且尚未再就业的城镇特困生优先;
⑤家庭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灾难,经济困难的特困生优先;
⑥同等条件下孤儿或残疾人子女(含本人残疾)优先;
⑦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、助学金资助的优先。
注:申请资助的卷烟零售从业人员的子女、烟农子女须提供父母职业身份确认证明。
二、申请资助的程序
1、申请由本人填写《第十四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·助学行动资助金申请表》(注:详见附件2;申请表可在“芙蓉学子”网站www.51ttup.net资料下载专区下载)一式两份,由所在高中学校或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签章证明后提交所在地县级团委、希望工程办公室。
2、初审所在地县级团委、希望工程办公室根据资助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,经考察属实后上报团市委。
3、复核由团市委、市实施希望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,会同市级教育部门、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地代表按分配名额对申请人进行复核。同时在当地向社会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汇总上报湖南青基会(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)。
4、确认复核结束后,由湖南青基会和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审定资助对象,其结果由湖南青基会通知各市(州)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。
5、发放湖南青基会在核定资助对象后,以文件的形式通知各市(州)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并拨付资助金,各市(州)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须在收到资助金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助金一一拨付至受助学生本人银行卡内,并向湖南青基会提供银行拨款凭证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请各区县(市)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遵循活动“公平、公正、透明、规范”的原则,认真做好第十四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·助学行动的组织、管理、实施工作。
2、切实做好宣传工作,资助名单必须通过当地报纸、网站等媒介进行公示,并在当地媒体发新闻报道一篇。下发海报要求在各区县(市)各个中学显要位置进行张贴,各中学粘贴海报数目不低于2张,保留时限不低于10天。
3、请各区县(市)团委于8月10前完成资助申请各项工作,并将相关申请资料报至团市委学校部(市希望办)。联系电话:7786235(传真);E-mail:cd191954@126.com;联系人:杨 明何佩霓。
附件:1、第十四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·助学行动资助名额分配表
2、第十四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·助学行动资助金申请表(文本格式)
3、第十四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·助学行动资助情况汇总表(文本格式)
4、第十四届“芙蓉学子”大型公益活动·助学行动资助金签领表
共青团常德市委
2011年6月15日